房地产纠纷律所
您当前的位置 : 首 页 > 新闻动态 > 法规速递

法规速递News

联系我们Contact Us

辽宁建方律师事务所

垂询电话:0411-39799855   15909867308

地址: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94号金玉星海2单元21层

邮箱:jianfanglawyer@126.com

网址:www.jf-lawyer.cn

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的补充规定

2017-03-03 00:00:00
作者:建方律师

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的补充规定》已于2017年2月2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10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。


    最高人民法院 


    2017年2月28日 


    在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的解释(二)》第二十四条的基础上增加两款,分别作为该条第二款和第三款:


   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,虚构债务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

   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 博、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,第三人主张权利的,人民法院不予支持。


标签

最近浏览:

联系我们

垂询电话:0411-39799855    15909867308

E-mai:jianfanglawyer@126.com

办公地址: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94号星海广场金玉星海2单元21层


1593330357746139.jpg

关注微信公众号